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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竇初開,少年仔肖查某


 


二女兒嵐伶﹝8歲,3年級﹞的遭遇


如信



 




 


嵐伶老爸Comment


1.情資錯誤─名字完全寫錯"0分",封面找槍手還寫錯,是誠意不足還是笨蛋啊?


2.字超醜。


3.學問太差,文筆很遜,多念幾年書再來寫情書,更遑論追小妞。


4.錯別字"講"。再扣分。


5.信封上「請勿給別人看」,實在是太老套、太阿Q,誰理你啊,不然怎麼上了這部落格!


 


另記:事實上去年就有另一陳姓少年送來情書,經傳遍全班後,因他們說:「好噁」─而進了垃圾筒,   未能昭告天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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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丹尼爾Daniel的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